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工作时,他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,并遵循规则的指挥信号。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。如果信号不清楚或错误,操作员可以拒绝执行。
二、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暴雨、大雪、大雾等恶劣天气时,应暂停露天起重作业。
三、起重机工作时,禁止任何人在吊臂和重物下停留、工作或通过。起吊重物时,禁止从人上面通过,禁止使用起重机载人。
四、起重机行驶和作业的场地应平坦坚实,并与沟渠和基坑保持安全距离。
五、起重机启动前的关键点应满足以下要求:
1.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完全完好无损;
2.钢丝绳和连接件的符合性规则;
3.燃油、润滑油、液压油和冷却水充分增加;
4.所有连接器无松动;
5.轮胎气压安装规则。
六、起重机启动前,应将所有操作杆置于空档位置,锁紧手刹,按照正确的流程启动内燃机。启动后,应怠速运转,检查各外观指示值,正常工作后接合液压泵,待压力达到规定值,油温超过30℃时,方可开始运转。
七、操作前要把腿全部伸直,垫脚下面垫方木。调整阀体,使空载时反向支撑面的倾斜度不超过1/1000(水平气泡居中)。必须插入支腿的定位销。底盘是起重机,弹性悬挂,放下支腿前要拧紧稳定器。
八、作业过程中禁止翻转支腿操作阀。空载时需要调整支腿,并将起重臂转向前方或后方。
九、根据被吊重物的重量和高度调整吊臂长度和仰角,并估算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,留有适当的空间。
十、吊臂有弹性时,应按常规程序进行,吊臂伸长的同时吊钩应相应下降。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,应立即停止伸臂。吊臂收回时,仰角不能过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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